通識選修



通識選修

同學選科前請先細閱該學期之選科指引之操作規則及注意事項。

 

查看當學期開課的通識選修科目,請瀏覽「科目一覽> 「通識教育部_通識選修科目(日間、夜間開課)」。

 

在Tronclass公告上查看當學期開課的通識選修科目課表。

 

選修在系統上進行,如因曾轉系而未能於系統上操作的學生, 可到通識教育部辦公室繳交紙本申請。

 

各課程通識選修目一覽表

選修計劃1

適用對象:

工商管理學士學位(BBA)課程(中文學制); 

2018學年及以前入學應用經濟學學士學位(BAE)課程(中文學制); 

2017學年及以前入學設計藝術學士學位(BAD)課程(中文學制)

 

選修計劃2

適用對象

2018及2019級設計藝術學士學位(BAD)課程(中文學制); 

2019學年及以前入學社會工作學士學位(BSW)課程(中文學制)

 

選修計劃3

適用對象

2019學年及以後入學應用經濟學學士學位(BAE)課程(中文學制) ; 

2019學年及以後入學智能科技與服務學士學位(BIT)課程(中文學制) ; 

2020學年及以後入學社會工作學士學位(BSW)課程 ;  

2020學年及以後入學設計藝術學士學位(BAD)課程 ;  

2020學年及以後入學國際旅遊與酒店管理學士學位(BTH)課程(中文學制及英文學制) ; 

2020學年及以後入學英語學士學位(BOE)課程(英文學制)

 

選科對象及學分說明

 

課程 選科對象 學分說明 備註
設計藝術學士 2020/2021學年及以後入學 第一、二學年共需修讀三門(3學分),共9學分; 須於修業期限內修滿9個通識選修學分(同一範疇中只能選擇1門),共3門通識教育選修科目,合格方可畢業。

2018/2019學年及

2019/2020學年

第一、二學年各需修讀兩門(6學分),共12學分; 須於修業期限內修滿12個通識選修學分,4門通識教育選修課並至少選擇三個範疇,合格方可畢業。
2017/2018學年及以前入學 第一學年需修讀一門(2學分)、第二學年需修讀三門(6學分),共8學分; 大三、大四學生若未修滿8學分通識選修,可於申請時限前提交「加/退選申請表」等候審批。
應用經濟學學士 2019/2020學年及以後入學   第一、二學年共需修讀三門(3學分),共9學分; 須於修業期限內修滿9個通識選修學分(同一範疇中只能選擇1門),共3門通識教育選修科目,合格方可畢業。
2018/2019學年及以前入學 第一、二學年各需修讀兩門(4學分),共8學分; 大三、大四學生若未修滿8學分通識選修,可於申請時限前提交「加/退選申請表」等候審批。
工商管理學士 n/a 第一、二、三、四學年各需修讀一門(2學分),共8學分; 須於修業期限內修滿8個通識選修學分
社會工作學士 2020/2021學年及以後入學   第一、二學年共需修讀三門(3學分),共9學分; 須於修業期限內修滿9個通識選修學分(同一範疇中只能選擇1門),共3門通識教育選修科目,合格方可畢業。
2019/2020學年及以前入學 第一、二、三、四學年各需修讀一門(3學分),共12學分。 須於修業期限內修滿12個通識選修學分,4門通識教育選修課並至少選擇三個範疇,合格方可畢業。
智能科技與服務學士 2019/2020學年及以後入學 第一、二學年共需修讀三門(3學分),共9學分; 須於修業期限內修滿9個通識選修學分(同一範疇中只能選擇1門),共3門通識教育選修科目,合格方可畢業。
國際旅遊與酒店管理學士 2020/2021學年及以後入學 第一、二學年共需修讀三門(3學分),共9學分; 須於修業期限內修滿9個通識選修學分(同一範疇中只能選擇1門),共3門通識教育選修科目,合格方可畢業。
英語學士 2020/2021學年及以後入學 第一、二學年各需修讀兩門(4學分),共12學分; 須於修業期限內修滿12個通識選修學分(同一範疇中只能選擇1門),共4門通識教育選修科目,合格方可畢業。

 

注:學生不可於系統選科超過學習計劃內指定選修科目數,如有不及格或需要超修之選修科目,請到「氹仔校區大豐樓(T座)T232室 - 通識教育部」提交重修/超修申請。如發現學生已於系統選修超過指定科目數(包括不合格之科目且未曾申請重修),校方將追收相關重修/超修費用。如未能於限期內完成申請及繳費,當學期或過往在網絡自行超選的通識科目之成績將顯示為「DX」, 並不計算任何學分。

 

加退選

選修科加退選在網上進行,逾時不處理任何加退選申請。

意:通識選修的出席率從第一個星期開始計算。

 

重修

如有通識選修科目不合格者,請在學校所規定的時間內在網上申請重修。需重修的通識選修科目可選其他通識選修科目代替所有不合格的科目在學期成績單、學年成績單及歷年成績單都會顯示及計算GPA畢業成績單只會顯合格科目及GPA只計算合格科目有關重修科目之收費,請查閱學生手冊。逾期不接受任何申請。

注意:通識選修的出席率從第一個星期開始計算。

根據學校學生手冊規定,出席率需達70%方可參加期末考試,所有在學學生必須遵照大學日程表及相關課程編制按時到校上課、參加測驗、考試及參與其他活動。缺課(包括曠課和請假)超過該科目總學時30%,成績即時評為“T”,不准參加期末考試,不設期末考筆試的科目則取消獲取該科合格的資格。必須重修以取得該科目/通識選修之學分。

 

超修

除課程計劃要求必須修滿的通識選修學分之外,有意申請加修其他通識科目,請在學校所規定的時間內在網上申請增修所有合格的科目在學期成績單、學年成績單、歷年成績單和畢業成績單都會顯示及計算GPA。有關超修科目之收費,請查閱學生手冊。

 

【選科常見問題

如何登入選課系統?

登錄學校主頁,點擊左上側「學生」進入「選科系統」,登陸帳號為學生學號,密碼與Tronclass密碼相同。

 

►如何在網絡進行選科?

1. 同學務必先每字每句認真地閱讀當學期由教務處發出的選科指引;

2. 瀏覽當學期開的通識選修科目:在校學生 > 選科系統 > 科目一覽 > 「通識教育部_通識選修科目(日間、夜間開課)

3. 在規定的時間內登入選科系統:在校學生 > 選科系統 > 選課登入;

4. 加選/退選操作,請查閱選科指引及網路選課操作指南

 

操作課系統?

點擊選課操作手冊

 

如果有選修科目不及格,需要申請重修嗎?

根據學生手冊若學生考試成績不及格(49分或以下),學生必須重修以取得該科目之學分。

 

哪裡可以查看到歷年所修讀的通識選修科目及成績?

Tronclass系統 > 我的科目/歷年成績

 

如何聯絡通識教育部?

同學可發郵件至通識教育部:ged@cityu.edu.mo ,可於辦公時間內致電:(+853) 85902780 / 85902993

辦公室地點:澳門氹仔徐日昇寅公馬路氹仔校區大豐樓(T座)T232室 - 通識教育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 09:00 -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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